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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支持LGBT,反抗霸權。我們一起來聯署!

各位朋友:

  近日以來,網路上有一個「反對教育部在中小學教育多元性傾向」的連署。該活動雖聲明「不歧視並尊重個人之性別傾向」,卻反對在中小學中納入多元情慾與同志教育。正如臺灣青少年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理事長卓耕宇所說,「拆解這背後存在的雙重標準,揭露與反映的又是一樁社會的同性戀恐懼(homophobia)的連署行動」。


  我們認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性別平等教育包含同志教育,反對同志教育,就是在反對性別平等教育。聲稱反同志教育,而不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是前後矛盾、自打嘴巴。這種忽略兒少同志感受的教育,造成對同志的歧視與偏見,是不適當的教育。我們應當譴責這種挑起族群對立、煽動民眾相信將同志污名化、將兒少弱智化的論述與連署。


  因此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發起了聯署,支持教育部在中小學教育納入同志教育。性/別元素讀書會也是發起團體之一,我們借此郵件呼籲各位朋友一起加入聯署。讓我們的弟弟妹妹,讓年輕的男女同志,在一個互相關懷、互相尊重的環境中成長。


  謝謝大家!

連署頁面: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104914322200

2011年4月9日 星期六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

作者:湯炳超
(原文發表於作者的FB網誌)

  「性行為是丈夫和妻子的事,如果性發生在未婚夫和未婚妻之間、男人和男人之間、女人和女人之間……那是不合情合理合法的性關係,我們叫『狗男女』,我們叫『姦夫淫婦』」這段話擷自網路上的短片,內容是某團隊在小學舉辦的性教育講座。台下天真燦爛的小朋友嘻嘻哈哈,跟著主講人的指示鼓掌、複頌口號「狗男女」、「姦夫淫婦」。看到這樣的短片,不禁讓人搖頭。這場講座美其名是性教育,但實質內容卻是灌輸仇恨思想。我很懷疑,這樣的講座是在教育孩子?還是讓我們與時代脫節?

  在21世紀的今天,許多長輩都在憂心年輕人「性氾濫」、「不自愛」。比起過去純真的年代,現在各種各樣的性讓我們驚慌失措。我們一邊期待那回不去的純真世界,另一邊卻在忙著給我們不熟悉的性議題按上罪名。我們一直擔心自己和別人的女兒受侵害,但沒思考性別平等是否真正落實。我們在逃避這資訊爆炸的現實,不想讓孩子過早成熟。

  親愛的大人,時代巨輪一直往前邁進。我們不能固步自封,讓自己停留在過去的時代,更不能自欺欺人地以為孩子很單純,他們比我們想像中知道地更多。在瞬息萬變的世界,我們要跟孩子一起成長,在校園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是刻不容緩的事。

  我們一直灌輸孩子各種各樣的知識,可是與自身最為相關的性教育,我們卻不怎麼教,或者是錯誤地教。性教育,毋寧說是性別平等教育。很多人常會誤以為,教導性別平等,就讓孩子過早成熟,過早發生性行為。事實不是那樣的,性別平等教育的重點是教導孩子如何保護自己,同時也尊重他人。

  孩子們常常有疑問,如何向自己喜歡的人告白?有慾望的時候如何處理?該怎麼拿捏自己和伴侶之間的接觸?伴侶對自己有進一步接觸時,該注意哪些事項?如果發現自己的性向和一般人有異,該怎麼辦?如果自己的朋友是同性戀,要怎麼對待?……孩子們有很多很多的問題,身為過來人我們應該教導他們正確的態度,而不是一味阻擋一味躲避。孩子們的求知慾很強,他們可能會從同儕或者網路去尋找答案,可是這些答案是正確的嗎?

  於是,我們看到很多錯誤的觀念在年輕人之間散播。例如「女人說『不』就是要『要』」、「那個女人穿得那麼騷,難怪被強姦」、「做愛時帶兩個保險套更安全」、「那個男生很娘,一定是gay」、「異性戀才是正常,我們要給那個同性戀一點顏色看」等等。看到這些錯誤的想法,我們還要坐以待斃嗎?我們還要任由一些「神棍」傳播錯誤的思想嗎?我們還要本末倒置,教導孩子去辱罵異己、歧視他人嗎?

  我們應該了解,每個人有權保護自己,沒人能罔顧其意願而強迫發生性行為。我們也應該了解,同性戀不是病,它早就被排除在精神疾病名單以外。我們更要了解,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的選擇。多一分了解,少一份仇視,這才是性別平等教育的真正意涵,這才是我們回應性別多元社會的態度。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我們大人的教育更不能等。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同性戀活該得愛滋!?

作者:湯炳超
(原文發表於作者的FB網誌)

  最近常聽到同志與愛滋的新聞,早前台灣政府起訴感染者蓄意捐血致他人死亡,因為他隱瞞自己是同志。昨天傳來消息,馬來西亞一名男性感染者騙財騙色,據傳有193名男同志受騙。今天在台北參加公民論壇,討論愛滋醫療公務預算不足的政策。一個又一個令人痛心的故事,似乎在暗示著同志等於愛滋。許多人以道德的皮鞭撻伐同性戀、斥罵感染者。


  比較令我痛心的,是大家以為自己很安全、很道德的言語。不止一次,異性戀朋友說:“我們進行陰道交的,不像同性戀玩肛交那麼容易得愛滋”;不止一次,男同志說:“我很乖,我不去三溫暖,我只跟我男朋友做愛,不會中愛滋的啦”;不止一次,許多人聲稱:“我不歧視愛滋病患,只要他們不要靠近我就好”。

  在骯髒的、可惡的東西前劃一條線,然後站在線條的這一邊自命清高道德,是我們常做的事。所以許多異性戀以為愛滋是同志的事,自己很安全。男同志們以為濫交的人才會得愛滋,自己肯定很乾淨。更多人表面上尊重同志,卻不易接受自己的親友兒女是同志的事實。骯髒的、可惡的、不道德的東西,請遠離“我”。

  於是有一天,男同志捐血被起訴,我們說他害人。有一天,某人被騙財騙色,我們都慶幸自己很乾淨很清醒,批判那些人“怎麼那麼蠢、那麼不自愛”。有一天,謠傳感染者要部分負擔,我們說:“吼,我們對他們那麼好了,要他們部分負擔很為難他們嗎?”。我們沾沾自喜,認為自己很安全、很道德。但背後更深層的討論,我們卻輕易忽略。

  男同志捐血,受血者一死一被感染。我們是不是太相信媒體報導,太相信眾人的言論,以為這位感染者企圖以捐血來驗愛滋?我們有沒有檢討,中間把關的單位有沒有疏失? 我們把男同志排除在捐血名單外,有沒有想過性生活活躍且不帶套的異性戀者也很危險?

  馬來西亞的秀氣少年騙了近兩百名同志,我們有沒有想過,馬來西亞的同志處境?我們有沒有檢討過,這些年輕男同志不知道如何自保?我們知不知道,馬來西亞人對HIV了解多少?對感染者的態度如何?感染者是否知道他們有哪些權益?有哪些友善的醫療機構或者是民間團體?同志圈子如何看待也是圈內人的感染者?大家撻伐的是其欺騙行為還是感染者的身份?大家生氣的點在哪裡?

  部分負擔謠傳上路,我們知不知道,愛滋醫療原來不算在健保?我們知不知道,公務預算為何不足?我們是否想過,公務預算不足為何直接轉嫁到感染者身上?如果實行部分負擔,對他們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我們有沒有想過,是不是感染者都有能力負擔?

  在許多問題面前,很少人會去面對、去思考。大家假裝問題不存在,繼續活在自己乾淨的世界。許多人表面上自己很包容,但心理頭藏著一些聲音:“好好的人為何要去當同性戀?”、“活該你們得愛滋,應該抓起來關!”、“給你們吃藥已經很不錯了,部分負擔會很難為你們嗎?”我們好像很愛撇清自己跟同志、愛滋病的關係,我們害怕的是什麼?是會“傳染”的東西嗎?

  HIV病毒是不是那麼可怕?答案可以是,也可以不是。關鍵在於,我們對HIV了解多少。同志就一定得愛滋嗎?這樣的迷思一直困擾著大眾,也讓許多年輕男同志誤以為自己就是那麼地不幸,於是採取不安全性行為。而許多人以為自己不是同志,或者自己不亂來,就不會感染愛滋。可是HIV病毒沒我們想像那麼聰明,它不會分辨你是不是同志,它也不會分辨你乖不乖,它只知道你沒做好安全措施。即便是愛滋感染者,我們往往忽略其權益,也有意無意地排斥他們。但他們的心聲,我們可否聽聽,順便張開雙手給他們擁抱?

  愛滋病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的無知。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轉貼] 同性戀何以是“問題"?

作者:傅向紅

2003年11月5日刊于東方日報

  青少年的生活跟成人一樣,有歡樂也有禁忌。上周六《東方日報》在A19版報導的青少年,顯然觸犯了某些社會“禁忌",才會引起老師、精神科醫師和記者們嘩然。然而,如果那位老師在闖進廁所那一刻,發現正在互摸身體的兩位同學是一男一女,我想社會盡管會嘩然,但不一定會把那兩位觸犯“禁忌"的同學視為精神有問題,可能頂多被視為血氣方剛或無知而已。

  撇開青少年的可為與不可為不談,為什麼同性戀會被視為是“問題"而異性戀則不然?同性戀之所以成為“問題",其所依據的理由為何?這些理由有何預設或前提?任何立場如果缺乏認識自身的前提,恐怕都將淪為獨斷或偏見。同性戀“問題"亦如是。

  一般而言,我們的社會把同性戀視為“問題"的理由如下:(1)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悖反了常理(此理包含自然法則、宗教法則和文化習俗);(2)同性戀無法生育(3)同性戀者是童年時期受異性傷害、缺乏異性愛所導致的;(4)同性戀很可憐,都只能活在黑暗的角落。

  第二和第三項是最常見的論點,它們可以說是第一項理據的延伸或“經驗"辯論,但第一項理據遠比後兩者較為抽象複雜,並且含蓋了“先驗"層面的辯論。為了方便討論,須先從“經驗"層面談起,也就是第二和第三項理由談起。

  第二項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其前提假設是“繁衍後代是人的目的"。按照這個假設,任何因為生理因素導致無法懷孕者(如:精子數不足、子宮畸形、切除卵巢者……)的性行為,都違反了生殖的目的。依此前提而反對同性戀者,頂多只能把同性戀視為與無法懷孕者同樣具有“生理缺陷",而無法推斷同性戀有道德瑕疵或品性低劣。至於“繁衍後代是人的目的"、“生殖是性行為唯一的、正常的目的"這個前提或命題,其合理性仍然有待論證。

  第三項反對同性戀的理由,訴諸所謂的心理學,解釋同性戀心理的形成過程,將之歸為童年曾經遭受心理傷害或缺乏異性愛所導致。這個說法本身充其量只能說明同性戀心理可能的形成過程,但是完全無法說明異性戀與同性戀有優劣之分,也無法推斷出異性戀是唯一、正常的選擇。

  以上兩項理由的分析顯示,“違反生殖目的"和“缺乏異性愛"說法有所不足,到最後必然訴諸第一項理由來反對同性戀,也就是回歸到“何謂正常"、“同性戀是不是變態"、“異性戀是不是正常"等與常理相關的命題上。

  所謂的常理,包含了自然法則、文化習俗和宗教法則三個層面。自然法則和文化習俗屬於“經驗"層面的論題;宗教法則超越經驗可理解的範圍,屬於“先驗"的或“形上學"的論題(例如上帝)。

  主張同性戀回歸自然者宣稱,自然界中雌雄交配是自然現象,因此同性性交違反了自然,也就是違反了常理。這個試圖從自然界的經驗觀察說明何謂“自然"或“正常"者,首先必然面臨多元性的困境:有不少爬蟲類只有雌性沒有雄性,牠們是透過雌雌性交完成交配與繁殖。

  另外一種經驗法則,則宣稱同性戀違反了某些文化習俗(例如違反一夫一妻的習俗)。這個宣稱必須要能夠證明一夫一妻的關係是唯一正常的,才能夠說明同性戀違反習俗就是違反常理。然而,從家庭和性別的歷史來看,一夫一妻不過是某個歷史階段的產物,而不是唯一不變的常態,同性戀就曾經流行於蘇格拉底的希臘時代;從橫斷面來看,一夫一妻并非唯一的文化習俗,有許多文化一夫多妻和多夫多妻才是常態。

  最後一種常理的根據來自上帝。據說同性戀違反了上帝的旨意,也就是違反了常理,但是上帝卻又是超越經驗所能理解的,哪有誰能宣稱自己了解的上帝就是上帝?訴諸先驗論者,首先必須承認,人的經驗無法超越或取代上帝,上帝的旨意必然透過人的詮釋。舉個簡單的例子,不管是反對同性戀的教會,還是支持同性戀的教會,他們均宣稱自己了解上帝的旨意,並且根據同一本聖經的經文來反對或支持同性戀,但是他們都不能證明自己的上帝才是上帝。

  因此,訴諸常理、生殖目的論、心理形成過程和上帝旨意之反對同性戀者,如果無法論證“正常"何以為“正常",將落入套套邏輯式(tautaulogy)論證的窘境:同性戀之所以不正常是因為同性戀不正常。訴諸第一個理由來反對同性戀者,經常建議同性戀需要接受矯正和治療,但如果他們根本無法證明何謂“常理”或“正常”,那麼矯正或治療的目的將失去任何參照點。

  最後,認為同性戀很可憐,都只能躲在黑暗裏,因此而反對同性戀者,他們充其量指出了同性戀者生活的痛苦,但是恐怕無法代替、強制或剝奪同性戀者選擇生活。同時他們也無視同性戀的邊緣處境,其實是社會的偏見、污名和標籤所造成,該致力改造的是社會,而不是同性戀本身。

  任何書寫同性戀的文字和評論,如果沒有深入了解各種認識同性戀的前提,都將流於偏頗。本文有關先驗與經驗原則的討論,得感謝曾劍鳴先生所提供的意見。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991211「跨與同/雙之間...」分享/聊天聚會

身為同/雙性戀,是否曾覺得:
「我很想認識跨性別的朋友,可是生活周遭卻遇不到。」
「我想跟跨性別朋友好好相處,可是我對跨好像還不夠瞭解,總很擔心會不會無意中碰到對方的地雷?」
「有時候我覺得我沒有惡意,可是對方卻好像誤解並受傷了,覺得我不把他當他想要的性別看待...」

身為跨性別者,是否曾想過:
「我很想跟其他同/雙朋友認識,卻總鼓不起勇氣...怕被拒絕...」
「同/雙性戀的朋友有些地方總無法瞭解我的難處...」
「身為跨性別拉/Gay,要怎麼跟其他非跨的拉/Gay朋友相處?他們一定會因為我的生理性別而跟我保持距離...」

身為同/雙,你/妳對跨還是摸不清嗎?有很多事情想問嗎?
身為跨,你/妳有心底話想跟同/雙朋友說嗎?
這一次,讓我們雙方好好聊個夠。



「跨與同/雙之間...」分享/聊天聚會

主辦:同志諮詢熱線
日期:12/11(六)
時間:下午兩點~五點
地點:同志諮詢熱線大教室
(臺北市100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樓,捷運古亭站7號出口)


分享者:
米拉:外表是婆,內心是踢的酷兒
阿球:男同志,在同志組織工作
剛朵琳:Bi the Way成員,跨性女同雙
Winter:混Gay圈的跨性別

為方便安排流程進行,請事先寄信至:olivia99@hotline.org.tw報名。
註明暱稱、認同(L、G、B、T、其他,或者簡單描述等等)即可。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991105][電影心得][02]

日期:99.11.05

時間:6.00pm-8.00pm
地點:中壢威尼斯影城(金馬影展)
電影:《得閒炒飯》

心得:

  《得閒炒飯》中文片名裡的「炒飯」是現在的流行用語,即是指「做愛」。兩個女人因為一時「得閒」而找了男人「炒飯」,卻因此分別懷孕。而「炒飯」也有「雜燴」的意思在裡面,將所有配菜與調味料連同飯一起炒,所以在這部片裡,除了有女女之戀,還加入雙性戀議題,並加入一種新的、重組的男女關係。而英文片名《All About Love》也很貼切影片要傳達的內涵,這就是一部關於愛情的電影。

  影片以一對女同志在分手多年後,要進入人生另一個重要階段時,機緣巧遇重逢之後,所引發種種的糾葛為主架構。而兩個使她們懷孕的男性角色穿插其中,以及另外一對Macy的好友,時時加入的某一種女同觀點,使得整部影片開展了多層次的議題,均是非常值得探討的。

  首先,在影片開始沒多久,導演即以Macy之口,傳達了影片的一個核心概念。Macy在面對朋友對她又直又彎(雙性戀)的質疑時所講述的,當同性戀在反對異性戀霸權時,過於強調一種同性戀的政治正確性,這也是一種霸權。愛情並不該被貼上任何標籤,愛情就只是愛情,當愛情來臨時,愛上的是這個「人」,這個獨一無二的人,這是與性別無涉的。因而,重要的是「愛」本身的純粹質地,所以這也與「生殖本能」無必然關係,當兩個女同與男性「炒飯」後而懷孕,並不需要就因此選擇與對方在一起、結婚、共組家庭,因為在無愛的情況下,將兩性束縛在一個婚姻的假象裡,那只是悲劇。真正值得共守互持的對象應是那個「愛」。

  此外,在這部影片裡,導演以詼諧的方式,還悄悄放入了一個顛覆的元素,即是對男性角色的顛覆。男性不再是主宰者,尤其在「生殖」功能上所呈現的意義。男性的角色,恰成為以往男性所賦予女性的價值定位——「生殖」(傳宗接代),並且,就僅僅如此,他們成為幫助女性生殖的「工具」。這樣的顛覆,正可以引發更深層的思考,女性在長久的人類歷史中所扮演的角色——「生殖工具」,真是一場父權意識下的荒謬產物。

  片中的愛情關係雖看似有些錯綜複雜,然而一切都只是關乎「愛」。一如影片裡另一個著眼的核心是有關愛情裡的「承諾」問題,這才是愛情課題中最弔詭的部份,愛情究竟能否通過某種形式而獲得保證?其實任何有過愛的經驗的人,都知道這是一種「理想」,現實往往會拆穿這個美夢。所以有的人會怯於承諾,然而沒有承諾的愛,又如何能稱為「愛」呢?如果愛一個人,連這點承擔都不敢,最終也就會失去愛人的能力與資格。片中的Macy就面臨這樣的抉擇,她害怕承諾,但Anita無法在沒有任何支撐的情況下與Macy盲目走下去,Macy在感到自己可能再次失去Anita時,才正視那個怯懦的自己——在愛情裡自以為瀟灑的游走,卻只不過是證明了自己欠缺「愛」的勇氣——終於她重拾勇氣,使Anita、也使自己能夠共同無畏的迎向未來。

  雖然在愛情的冒險旅程,勇氣也可能換來一場失望,但沒有勇氣去承擔「愛」的重量,相對的也就等於是先選擇捨棄了「愛」。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991104][心得報告][03]

日期:99.11.04

時間:5.00pm-7.0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5
讀本:羅蘭•哈金斯(Loraine Hutchins)、蘭妮•卡阿乎瑪努(Lani Kaahumanu)編,《另一個衣櫃:雙性戀者的生命故事與認同》(台北:商周出版),2007年6月。

心得:

  在本次讀書會,我們討論了這本書。適逢期中考,大家都在忙報告,卻也願意花時間討論。在這次讀書會,我們聊了生命歷程中曾出現的雙性戀者,同時也討論了雙性戀者如何面對社會上不友善的一面。

  在以往,雙性戀、陰陽人、變性人、雌雄同體等幾個概念常被混淆。但即便是21世紀的今天,同志的定義已經是包含LGBT(分別代表Lesbian女同性戀、Gay男同性戀、Bisexual雙性戀、Transgender跨性別),可是一般人甚至是同性戀族群依然對雙性戀有許多誤解。在同志族群裡頭,很多人都認為雙性戀根本不存在,他們只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性向,是還在摸索的過程。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說法:「當雙性戀應該很爽,因為他們可以交往的對象是一般人的兩倍。」,或者是「雙性戀很花心,男女通吃」。而最常見到的想法就是雙性戀還是會選擇「變回」異性戀,所以對同性伴侶都不會認真。

  無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存在著對雙性戀的誤解。因此許多雙性戀者,必須偷偷的隱藏自己的性向,在同性圈中避談自己的異性戀情;在異性圈子裡,更是隱藏自己同性傾向,因此雙性戀這一族群顯得更加神秘。讀書會成員討論到這裡時,大家很好奇如何去判定對方是不是雙性戀。但有趣的是,我們發現如果雙性戀沒有現身,那麽我們是不會發現他們的踪影。因為如果雙性戀與異性交往,那麽我們會認為那兩人都是異性戀。如果雙性戀與同性交往,那我們會先入為主地認為對方是同性戀。因此在討論同志這一議題的時候,學界總是不忘記雙性戀及跨性別。因為在「同志」這一面大旗底下,雙性戀及跨性別往往是被忽略的一群。

  為了讓更多人發現自己的存在,雙性戀不得不現身。他們成立了自己的網路,容納了來自不同政治背景、種族、年齡的人。雙性戀挑戰對於人類情慾模式二元對立的僵化想像,也創造出自己的運動語言包括「恐雙症」、「單性戀」等等。本書的兩位編者羅蘭•哈金斯(Loraine Hutchins)、蘭妮•卡阿乎瑪努(Lani Kaahumanu)都認為雙性戀必須被看見,所以收集了雙性戀的故事並集結成書。除了雙性戀者的故事,這本書也提到了女性主義、醫學對雙性戀的研究等。

  指導老師給我們找來了一份資料,也是這本書提到的雙性戀的性傾向量表。在研究同性戀的時候,影響學界最深的就是金賽量表。他將人群從0到6分成7個等級,0是完全的異性戀,而6則是完全的同性戀。中間則是:1主要為異性戀,只偶有同性戀行為;2à主要為異性戀,但也有同性戀行為;3à異性戀與同性戀傾向相同;4à主要為同性戀,但也有異性戀行為;5à主要為同性戀,只偶有異性戀行為 。我們可以將中間1到5的等級,定義為廣義的雙性戀,或者取狹義的定義,也就是等級3的才是雙性戀。

  金賽的量表雖然表面上解決了同性戀,(但事實上沒辦法詮釋全部,金賽的理論尚有缺陷,但本次讀書會暫不深入討論)可是雙性戀內部有更複雜的組成。在他之後,有一位醫生弗里茲•克萊恩(Fritz Klein,MD)提出了「克萊恩性傾向量表」,以新的方式去做劃分。此表分成七項:性吸引力(性別對自身的吸引力)、性行為(發生性行為的對象性別)、性幻想(幻想時出現的性別)、情感偏好(喜愛談感情的偏好性別)、社交偏好(交際來往的性別)、異性戀↔同性戀生活方式(自身生活圈子的異性戀、同性戀多少)、自我認同(對於自己性傾向的認同)。

  透過上述的量表,克萊恩醫師較為全面地描繪了雙性戀者。她也坦誠此表有所局限,並沒有涵蓋性的其他面向,例如性伴侶的年齡、情感偏好沒有區分愛情和友情、性行為一欄沒有注明是性伴侶人數還是性經驗次數、沒有納入性別角色等。但這份量表,讓讀書會成員也興致勃勃地在測試自己是不是雙性戀者。

  在大家進行討論時,有一位列席的朋友分享了她的經歷。在高中期間,她曾和一名女生交往。眾所周知,當時的氣氛對同性戀並不友善。因此兩人的交往都是低調進行,可是紙包不住火,班上同學漸漸發現她們的感情。為了自保,對方迅速分手並聲稱彼此只是好朋友。分手後沒有多久,對方和男生交往。自此她對雙性戀沒有好感,雖然理智上告訴自己雙性戀不是錯,但聽到雙性戀的時候,過去的經驗往往不由自主地浮現上來。

  從這位朋友的經歷分享,我們認為一些雙性戀者由於在感情上沒處理好,以致讓同性戀者留下很壞的印象。而一般人的誤解(包含異同),也讓雙性戀者誤以為自己終究需要回歸傳統婚姻,於是對現有的伴侶無法達致長久的承諾。這樣的惡性循環使得雙性戀處於尷尬的狀態,因為雙方的陣營很難認同這「牆頭草」。輕易給雙性戀者「花心」標誌,和讓同性戀者標上「濫交」、「愛滋」、「肛交」等負面標籤的做法其實如出一轍。這些標籤都是從他人的眼光,所觀察到的片面印象,也是極為負面的印象。因此要對抗這樣的污名,我們都需要了解雙性戀者,接納雙性戀者。

  性別人權協會的秘書長王蘋在為此書導讀時,說了很重要的一點:「雙性戀並不是掩飾自己身份的同性戀,也不是掩飾自己身份的異性戀。雙性戀是另外一種性表達的方式。雖然雙性戀同時包含了異性戀行為和同性戀行為的元素,但它本身是一種獨立方式。這種存在方式並沒有比異性戀或同性戀來得更好,但也沒有更壞。」這樣的一番話,客觀地描述了雙性戀,也警惕我們勿以錯誤的觀念了解雙性戀。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991030][活動心得][01]

  2001年陳水扁執政時研擬「人權基本法草案」無下文、2006年立委蕭美琴提出「同性婚姻草案」在立院遭惡意杯葛、2009年現任總統馬英九在「國際人權日」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條約」然而卻對同志人權相關立法與政策毫無建樹。故本屆同志遊行主題為「投同志政策一票—Out&Vote」。

  10月31日下午舉行的第八屆台北同志大遊行,六大隊分別在六輛前導車指引下由館前路右轉忠孝西路,依序在南陽街與館前路車道上集結,然後展開印有「投同志政策」字眼的六色彩紅旗。 遊行結束後,大夥兒聚集在終點舞台。主辦單位邀請20位講者,包含學界教授、NGO組織、學生、身障者、同志參選人代表,分別依「同志家庭」、「性污名」 、「多元性身份」、「同志年度事件」、「多重弱勢」、「同志身份參選」六個主題進行分言,透過發言者關切的角度爭取、改善同志/性別 困境。

  今年三月台北市政府禁止校園成立同志社團,號稱同志友善之都的政府部門竟然帶頭違法孤立青少年同志!雖有「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性別工作平等法」等法律明文保障同性戀者受教育與工作權利,但實質上卻一點也不平等。台灣現行的健保保費、節稅制度、青年成家方案等社會福利政策完全排除了單身、老人、同志、新移民和勞工,獨厚異性戀中產階級的核心家庭制度,同志除了「沒有家」以外還「不能老」。我們應該支持尊重多元性別且正視社會現實的政治人物與候選人,各黨派應該端出實質的競選政見,不只是在選舉時露臉講講場面話、開巴樂票!

  此次性/別相關社團製作了元智大學的標版,希望透過高舉的標版讓大家知道元智大學校園對於同志、性少數同學的關心,並希望藉此讓原本躲在校園之中無助的性少數同學知道我們的存在,知道自己並不孤單,進而一起參與讀書討論會,一起創造校園性別友善的空間。

  參與遊行後讀書會團員閱讀《性政治入門—台灣幸運演講集》,此書共分八個章節:認識台灣社會脈絡:文化與社會運動、近年台灣重大性/別事件、性政治:性運的由來及其派別、情慾解放運動:一個歷史一社會的觀點、女性主義解構:陽序初探、浮出地表的性邊緣:性工作與跨性別、罔兩問景:含蓄美學與酷兒政略、綜合討論:性/別與社會差異。

  一直以來,很多人都認為性/別研究或者性/別相關事務是屬於西方的,那些問題並不存在我們華人社會。閱讀此書之後我們發現,其實性/別研究是針對在地的各個情勢而發展出來的。對於性/別研究一般人通常認為只有研究性別或者男女兩性的概念,但其實「性/別」分指「性」和「性別」中「別」的差異。除了有男、女、跨性別之外還有許多差異的概念,性/別是非常多元而複雜的。

  「同性戀」在台灣一向是用來羞辱話語,但經過一系列的社運以後,同性戀主體雖然知道自己應該擁有基本的人權,但長久以來的社會情感結構卻使得同性戀者依舊感到羞恥、害怕、不敢肯定自己。到了1990年美國的酷兒運動顛覆了這一系列的羞恥邏輯,翻轉羞辱的位置,提出「我就是同性戀,怎麼樣?」及「我們就是怪胎同性戀,我們無所不在,我就在這裡」的口號,使得整個原本被壓抑的情感轉化為正面肯定自我的氣勢。而這樣的轉變靠個人力量是絕對不夠的,而台灣同志遊行就是在這樣的氣氛下展開集體的運動。

  經過了十幾年的運動,我們在校園、社會上常可以看到一些同性戀者相互依偎,如果聽到哪個同性戀者受到霸凌時也能引起群情激憤進而聯手抗議。所以,我們除了平時上課閱讀課本的知識以外,更要關心發生在我們周圍的事,不要讓自己成為冷漠的閱讀者,應該起身為追求社會公平盡一份自己的力量。

特別撰寫:子慧

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11月性/別元素活動預告

各位讀書會成員以及好友:

最近是期中考,先預祝各位期中考歐趴!
在期中考後,我們的讀書會將有一系列的活動,
歡迎各位好友參與!^^

活動1:
主題:【死神少女】座談會~從戲劇談社會性別弱勢
日期:11/17(三)
時間:6.30pm
地點:有庠廰
説明:周美玲導演蒞校演説(作品:《刺青》、《漂浪青春》等)
報名網址:http://140.138.38.57:1223/ruby/index.asp?court=422

活動2:電影座談
日期:11/18(四)
時間:6.15 pm 入場 6.30 pm開始
地點:R 8306
影片:《當我們「假」在一起》
導讀人:蔡春美博士
主辦單位:學務處 諮就組
承辦單位:性/別元素讀書會
報名網址:http://140.138.38.57:1223/ruby/index.asp?court=421

活動3:
主題:~命中注定我愛你-同志與異性戀的對話~
日期:11/22 (一)
時間:6.30 pm- 9.30 pm
地點:女宿交誼廳
講師:吳宗泰先生
報名網址:http://140.138.38.57:1223/ruby/index.asp?court=413

活動4:
主題:性別政策與全球化
日期:11/25(四)
時間:1.00pm-4.00pm
地點:R 5732
報告人:張玉珊 同學
備註:此活動尚在安排中,確認之後會再發信通知。

以上是我們本月的活動預告,
歡迎大家轉寄此信給有興趣的朋友。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991028][電影心得][01]

日期:99.10.28

時間:6.30pm-9.3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6
電影:《飲食男女》

心得:

  「飲食男女,人之大慾」,當電影中的朱爸和老溫在暗長狹窄的廚房暗廊上說出這句話時,就簡潔有力的揭示了整部電影的重心點。其實早在電影一開始,朱爸烹調豐富如國宴般的「星期天飯局」與家倩的性愛場面的切換,我們就能了解:導演李安暗示性地想借此闡發東方對「食色」保守和西方對「色」與身份的解放。

  電影隨著國晏廚師朱爸每星期的「星期天飯局」而展開,飯局在名義上雖為聯繫父女間的感情,卻面臨三名女兒在「色」與「身份」下的解放、逃避與成長壓力,成為一個情感空殼,最終就是要離開這個囚籠。這讓我們覺得是一個傳統家庭的寫照,也是對傳統東方思想,不管在男方或女方上的一種衝突。首先,我們從劇情五次「星期五飯局」開始,原本是用作連繫感情的飯局,卻在電影畫面的每次出現時,巧妙而特地的穿插一宗「我有話要向大家說」的鬧劇和離席:先是二女兒提出要搬出這個大家庭;接著是還在讀大學的小女兒說她已經懷孕並要即刻與男友同居去了;第三次的飯局卻是一直走不出失戀痛苦,也是大家覺得會終身陪在朱爸身邊的大女兒──家珍,她想嫁了!每經歷一次飯局,就逐漸地少一個人。在最後第二次大家難得都到齊的飯局中,將整部電影推向高潮的卻是身為大家長的朱爸,他成為這飯局的離席人。這諷刺意味濃厚的戲碼,確實是我們生活上,尤其是傳統較保守的家庭所要面對和經歷的。

  當然我們可以說,面對這樣的衝突,是因為「色」、情感與文化的必然壓力。但李安處理的,是趨向中國傳統「小完美」的收場結局,這就是我們認為的解放成功和得到大家諒解的結束。這個解放的動機,是針對大姐和朱爸這個身兼「大家長」的腳色身分來定論的。身為「大家姐」,家珍注定背負了身兼母職的責任,凡事要為妹妹、家庭著想,甚至不惜犧牲了(雖然劇中表示他是因為失戀的打擊而拒絕再戀愛)自己的幸福。家倩以為她一直拿家裡做藉口,為妹妹們的幸福著想,讓自己在傳統意識下把自己塑造成一個媽媽的腳色。這也是在一般華人社會現象中常見到情況。為何長女就不能成為一個平起平坐的普通女性呢?為什麼不能丟開這個包袱而活出自己呢?這是很值得大家去探討的社會現象。

  接著就是大家長──朱爸的再婚與再婚對象問題。這與我們之前讀方剛教授的「男性解放」課題有某種連接性。男性(尤其是東方的),特別是中年以後的男性,孩子都長大了,當他說要再婚並娶的是自己女兒的同學,這是一個多麼「震撼」的舉動啊。照華人傳統(儒家傳統)的輩分說,他已經是違逆規則,屬於「亂倫」的部份了。男性解放談的是針對男性長期被誤解和傳統打壓下,被壓抑舉動的解放。面對朱爸這個問題,大家採取哪樣的樂觀?這是不是還包括了「面子」問題?在面對大家的責問、打擊下,朱爸還是勇敢的接受與堅持,可能這就是李安對東西文化的牛刀小試,也算是對東方思想再補一槍的諷刺。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991014][閱讀心得][02]

日期:99.10.14

時間:5.00pm-7.0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5
讀本:方剛、胡曉紅主編,《男性要解放》,(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

心得:

  在討論到性別研究的時候,最常討論的就是女性要解放及女權運動,很少人會想到或是討論到男性也是要解放。讀書會開始前,成員們也疑惑:何謂男性解放,因為女性解放至今都尚未成功,為何還需要討論男性解放呢?男性還需要解放些什麼呢?可是在閱讀及討論之後,成員們都對男性解放有了另一種想法,並且理解到男性解放絕非如我們所想像般。

  方剛在這篇文章裡就是要人們理解何謂男性解放,要解放男性並不代表要壓迫女性,也不代表要求更多的父權,而是要讓男性從父權主義底下得到解放。不少男性和女性一樣,也是父權主義底下的受害者。方剛從人們的基本觀念談起,娓娓道來為何要男性解放。方剛認為,男性在父權文化裡被要求成為一個「男人」,而這「男人」被要求必須要是陽剛的、紳士的、要不斷上進的、要有主見不能婆婆媽媽的、是理性的等等。從這些世俗的價值觀來看,這些都是要求男人去支配、佔有、統治、權利等等,而這些東西恰恰就成了對女人的奴役。也即是說,雖然男性享受著父權文化給男人帶來的利益,可是同時也受到它的傷害,並且同時傷害着女人。男性解放就是把男性從父權裡解放出來,同時也解放女性。所以說,男性解放與女性解放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要求性別平等。

  可是要如何實際做到男性解放呢?男性解放要鬥爭的目標是什麼?方剛認為男性解放雖然沒有女性主義運動般有高潮,有明確的鬥爭目標;也無法如女性主義運動般明確的要求選舉權、工作權等等,因為這些男性已經得到了。可是卻有很深厚的包袱放在男性身上,那就是社會要求的男性氣質,男性解放就是要從這社會要求的男性氣質解放出來。以陽剛氣質為例,男性被要求在行為舉止上都必須非常的陽剛,娘娘腔是絕對不容許的。方剛認為男性就是要從這些世俗觀念裡解放出來。

  在討論中,讀書會成員提出花美男的流行,這是不是也能算是一種男性解放?而女主外男主內是不是也能算是一種解放?有成員提出以上的情況已經是屢見不鮮,花美男的陰柔美反而成為一種時尚,女性高階主管也越來越多,成為家庭主夫也非什麼羞恥的事情,這樣是不是就是男性的解放呢?有成員認為,這樣的解放只是一種表面的解放,最根深蒂固的解放也和女性主義所要求的解放一樣——徹底破壞父權文化——仍然遙不可及。然而,也有成員樂觀的認為,這樣的解放也算是一種開始,大家可以更為樂觀的看待。

  討論到這裡有讀書會成員提出,雖然男性要解放,可是這樣的解放是否會助長了父權主義的氣焰,然後削弱了女權運動的發展呢?男性的解放會不會是讓男性得到更多的利益呢?這引起了讀書會成員的熱烈討論。方剛在這篇文章裡也有討論這個議題,他認為男性解放不會僅僅是男性得利,女性也是能從中解放出來。方剛形容這是一個硬幣的兩面的情況:男性從社會要求裡解放出來就不會去「折磨」女性,這麼一來女性也能從被(男性)壓迫的處境裡解脫出來。

  雖然目前男性解放運動才僅僅的三十年,與女性主義運動的兩百年相差非常的遠,成效也不如女性主義般大,可是因為這兩者最根本批判的東西還是一致的,方剛認為兩者可以結合在一起,力量會更大,也更有可能把所批判的父權主義破壞掉。

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性別機構調整 融入民間訴求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行政院組織調整案,已經確定在性別主責單位部分成立性別平等處,成為隸屬行政院本部的幕僚單位。原有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將改為性別平等促進會,組織地位不變。婦團表示,雖與民間團體的預期有落差,但仍能接受。

政院版勝出 加入性平處

原本各婦女團體期待,在性政院組織調整中,可以成立部會級的性別平等委員會並保留婦權會,但目前通過的方案,卻是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版的婦權會加上院本部性別平等處規劃案。

行政院研考會表示,行政院組織調整是為了組織瘦身,因此難以加入新的部會。在性別專責機構上,行政院將成立性別平等處,發揮政策諮詢、督導及資源整合的功能。

性別平等處的業務項目,包括性別主流化及性別影響評估、婦女權益保障、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等政策、法案、計畫或重大案件的中長期協調、審議及監督事項,並使性別平等紮根部會及地方政府。

在規模方面,性別平等處編制約40名專責人力,以確保性平業務推動。另外,婦女權益促進委員將改為性別平等促進會,仍為任務編組委員會,會議由行政院院長主持,組織位階維持不變。

性平機構法制化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指出,先前包括婦女新知、女學會、全國婦女聯合會等團體,希望性別專責單位能夠做到機構法制化、人才專業化、社會能見度及可責性等,目前政府已經將民間的訴求融入既有的組織規劃中。

例如,性別平等處的法源依據,除了在行政院組織法有規定之外,目前行政院也研議了行政院處務規程草案,將性別平等處的法律地位規範得更詳盡,以避免性別平等處隨著閣揆走馬換將而有組織上的變動。另外,由於性別平等處是直屬於行政院長的幕僚單位,有較高的行政高度,因此未來在公文流程以及對各部會的監督,過程也會比較順暢。

婦團期許真正落實

曾昭媛還表示,目前行政院已經確定性別平等處以及性別平等促進會的組織地位,但先前內政部旗下的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地位仍在研議當中。以往婦權基金會是由內政部捐資成立,是民間與政府對話的窗口,也是婦女資源與資訊交流中心。未來婦女權益基金會將搭配別平等處以及性別平等促進會進行運作。

曾昭媛指出,行政院組織調整,本來就是一場政治角力以及妥協的過程,雖然最後結果與婦團當初的提案不同,但至少婦團已經做過努力,而各團體的訴求與精神也已經融入目前的規劃,因此仍能接受目前的結果。

例如,民間團體要求行政院應每年公布性別平等年度施政白皮書,已經加進組織章程。未來性平會每年將以性別統計、性別預算與性別影響評估等性別主流化進展,作為長期施政目標。

不過曾昭媛也表示,在新的行政院組織開始施行之後,民間團體仍會持續監督性別專責機構的運作情況,希望讓性別主流化的精神,能在行政院各部會以及縣市真正落實。

2010年9月22日 星期三

QC運動場 走出家門搞運動

QC運動場 走出家門搞運動
運動員拉筋操 2010第六式:婦運家變--再‧見

1997年底,台北公娼抗爭起始,
同時間,一場婦運家變浮上枱面,
幾位婦運路上的夥伴,
集體被開除、逼退。
當時,面對悄然成形的龐大力量,
難以清楚說明,甚至無法辨識,
以致於沒條件「現身」。

13年的沈默,不是不面對,
不是不說明白,而是總想用持續前進的行動,不說自明。
但是,歷史不容噤聲,羞恥必須現身。

13年後,面對時空的轉移,
性別(實質是婦女)主流化,
國家女性主義進入權力核心,
同志議題也逐步主流化的此刻,
四位參與者重新再見那段權力重組時刻,
讓對話跨歷史一路開展下去,
關於政治的、情慾的、階級的~~~

主持:劉人鵬 清華大學亞太/文化研究室
發言:
認真努力徹夜剪報╱硬著頭皮公然脫衣實踐自我與社會的情慾拓荒革命
陳俞容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理事長、前婦女新知通訊主編
   
我被論斤論兩與我的不男不女
一個從認同到投入進而區辨差異的歷史行動路徑
倪家珍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國際組主任、前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一通要求表態的電話,一杯確認傾向的咖啡
朝向羞恥友善的女性主義之必要
丁乃非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常務董事、前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我的歪搞歷程-從角度到人民老大
一個無法停止改變的過程
王蘋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前婦女新知基金會組織部主任

時間:2010年9月26日(日)下午2-5時
地點:中山公民會館 中山北路二段128號 近捷運淡水線民權西路站
主辦:性別人權協會
連絡電話:0921-060108
歡迎所有關心、想參與、或正從事性/別運動的夥伴們一起來跑操場。
-

2010年4月20日 星期二

性平教育計畫空洞 北市教局挨批

更新時間:2010-04-20 22:26:25
記者∕作者: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繼台北市教育局發出防止同志社團公文後,台北市教育局的「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也引起性別及同志團體反彈。這些團體在20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北市教育局消耗珍貴的預算,而性平教育宣導月的內容也看不出實質意涵。

  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常務理事喀飛指出,在性別以及同志團體抗議教育局歧視同志公文之後,台北市教育局長康宗虎以「絕無其事」、「公文文字不夠明確」、「已經規劃性別平等教育月活動」來回應。

流於口號 內容敷衍了事

  但台北市教育局在3、4月推動的「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再度暴露性別教育不足的嚴重性。喀飛表示,所謂的多元性別教育的實施主軸是「溫情台北有妳有你」,而高中職組的推動主題是「型男型女自珍自愛」,從內容完全看不出性別多元意涵。另外,「型男型女」字眼更加強化性別二分以及性別刻板印象,完全背離「性別多元教育」對於「尊重差異」的精神。

  喀飛表示,在常見的校園霸凌事件之中,性別氣質是最常被傷害的理由,在校園內死亡的葉永鋕事件最具代表性,也因此催生了性別平等教育法。但以台北市教育局的宣導活動來看,不但沒有尊重性別差異的精神,反而以刻板印象教育學生,根本無法教育學生尊重跟自己不一樣的跨性別與男女同志同學。喀飛認為,性別平等光靠法律絕對不夠,台北市教育局仍用敷衍的態度看待性別多元教育。

強調差異 無助性平教育

  羅東高中主任輔導老師胡敏華也指出,一位同志學生曾說:「老師,不被看見是一種很孤單的感覺,看見了之後被標籤為不同,更是一種無助的感覺。」而台北市教育局的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完全看不出方向。以「溫情台北有妳有你」、「花樣年華你我不同」、「型男型女自珍自愛」都僅強調「不同」,但老師在校園中看到不同之後要如何做,公文上卻隻字未提。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指出,北市教育局耗費珍貴的「性別平等教育宣導月實施計畫」預算,內容卻只有虛幻的文字堆疊。

  而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更接收到許多老師的反應,許多老師表示,在北市教育局抽象的名詞下,根本不知道要如何實際辦理活動,希望民間團體能協助校方。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從教育月活動來看,多元性別的內涵以及性別主流化的行政程序根本一直無法落實,而同志與跨性別學生也只存在於紙上與口頭上,而不是實質內容的呈現。

  王蘋指出,性別以及同志團體將要求台北市教育局收回之前發出的防止同志社團公文,另外也會要求北市教育局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有實際的行動。目前監察院已經就防止同志社團公文事件進行調查以及約談。另外,各性別團體也將抵制台北市今年所舉辦的同志公民運動。

紀念玫瑰少年葉永鋕 莫忘尊重不同性別特質

  紀念十年前意外身亡的玫瑰少年葉永鋕,包括性別人權協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多個團體,呼籲校園重視多元性別,任何人不因性別氣質、或性傾向不同,而遭受排擠、歧視、霸凌等不平等待遇和傷害。葉永鋕因為被歸類為娘娘腔,不敢在下課時間上廁所,卻導致錯過急救而喪失寶貴生命和無限前途。


  玫瑰少年葉永鋕,小時後最愛玩鍋鏟炒菜,曾經陰柔的個性也讓葉媽媽帶著去給醫生檢查。醫生說葉永鋕並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父母的觀念,葉媽媽放手讓葉永鋕發展。十年前的4月20號,葉永鋕因為不願意上廁所時受同學嘲弄,於是在下課前五分鐘,請求老師准許上廁所,卻一去無回,倒在血泊中。葉永鋕的死讓當時正在醞釀的兩性平等教育法提昇到更寬廣開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其中第12條和14條特別提到,學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的性別特質及性傾向,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的學生應積極提供協助,改善其處境。明白指出性別不是男女二元,任何性別特質都不應受歧視。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賴友梅建議,同志議題、性別特質議題等都可以在相關教學活動中被討論,並且從中學習尊重不同。


  過去不被接納的孤單,不能被標籤為不同而更無助。葉永鋕事件成為各校輔導室最沉痛又最深刻的教案。教育部也委託拍攝玫瑰少年教學影片,以葉永鋕事件為出發,提供給各校教學使用。


(2010/4/20 下午 04:48:46 趙經邦)

2010年4月14日 星期三

屏科大性別嘉年華 南台灣頭一遭(影音)

  台北同志遊行規模一年比一年大,影響力也傳到南台灣。屏科大今天就邀集南部七所大專院校的同志社團,和性別研究所,舉辦一場性別嘉年華,透過攤位展示和遊戲的方式,號召更多同志勇敢走出來,並且尋求友善支持。這也是南台灣首度由校方聯辦的同志活動。

  塗上象徵同志的彩虹,小而美的闖關遊戲,同學玩得很投入,這是以同志和性別平等為號召的戶外活動,但同學都不避諱,大方前來參加。

  至今可能都還被人視為禁忌的性別話題,屏科大聯合成大、樹德科技大學等七所南部院校,這麼大方地在戶外舉辦活動,就是要讓性別能被更公開地討論和認識。

  現場十幾個攤位,活動規模雖然不大,卻是南台灣首度由校方聯合舉辦的同志活動,同志團體認為是很大的突破,但畢竟校園算是比較安全的環境,目前南部的性別觀念仍算封閉。

  同志團體認為,在南部,關懷同志的社會資源與北部相差不多,但較少被提起或使用,因此學校希望從這場活動出發,除了營造友善校園,未來也要把這個概念傳達到社會上。記者 王介村 陳顯坤 屏東報導

成人爭取改姓 法律很刁鑽

立報╱史倩玲 2010-04-12 23:10

http://n.yam.com/lihpao/garden/201004/20100412397868.html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婦女新知基金會於12日早上於立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表示,單親成年子女改姓困難重重,政府應該修法,讓成年子女不需父母同意就有改姓權力,法官在審查改姓案件時,也應該以子女最佳利益作為判決改姓的考量。

家暴父不簽同意書

  張姓婦人在記者會現場表示,她在小孩3歲大時與有家暴傾向的前夫離婚,自己把小孩辛苦扶養長大。現在因為娘家沒有兄弟姊妹,想要讓張姓婦人的小孩繼承香火,卻因為無法改姓而難以繼承。

  張姓婦人表示,一個有家暴前科又棄家庭於不顧的人,根本不可能簽下改姓同意書。張姓婦人更出示法院的判決指出,法官認為除非小孩的父親殺人放火販毒貪瀆,才會對小孩造成不利影響,才能改姓。張姓婦人說,自己的小孩都已經32歲了,法院卻把自己的小孩當作3歲,完全不尊重成年人的姓氏的自主權。

單親子女 改姓艱辛

  民法1059條有關姓氏的法令在2007年修改,子女姓氏權力交給父母雙方約定,改變以往只能從父姓的情況。但修法後成年人依舊無法改姓,不管是否曾經遭受父母侵害或被棄養,仍不能自己決定姓氏,需要向法院說明不能改姓所造成的不利影響,才能請求改姓,十分荒謬。

  因此,單親家庭子女爭取改姓的過程極度艱辛。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彭渰雯表示,在新法要求之下,個別家庭即使已經滿足提出改姓的法律條件,卻仍然要提出對子女的不利影響,才能夠申請法院宣告變更姓氏。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利影響在司法實務上判斷確有相當困難,對於想改姓的當事人來說,通常是因為子女和全家人都不同姓,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利以及無形中的社會壓力;或是因為姓氏被迫回憶過往生活的不愉快。但法官往往認為這只是當事人的主觀感受,並不是不利影響,而部分成年子女跟父親失聯,無法取得同意,改姓變成一項不可能的任務。

改名情況較寬鬆

  在姓名條例第7條當中,有6種情況允許個人自主決定改名。這6種情況都相當寬鬆,包括發現有人同名或是覺得不雅,甚至是特殊原因就可以改名,一個人一生甚至可以更改兩次。彭渰雯表示,當台灣法令對於改名的規範如此尊重個人決定、考量個人主觀感受時,實在不能理解改姓會比改名困難。而以往法院的判決指出,改姓比起改名會影響犯罪偵防、交易安全,更是令人難以相信。

  彭渰雯指出,當父母離婚時,子女監護權的判定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衡量重點,姓氏的更改也應該依循最佳利益標準。因此婦女新知以及晚晴協會等團體希望修改法令,主張修法子女已經成年者,得變更其姓氏為父姓或母姓,次數以一次為限,而姓氏變更應該以最佳利益為考量,替換現行的以不利影響為考量。

  另外,彭渰雯強調,所謂的血緣混亂論更是站不住腳,因為一個人是由父母雙方所生,如果跟母親姓有可能會跟父系結婚造成血緣混亂,跟父親姓當然也可能跟母系的親戚結婚。

  而科學研究也證明,以姓氏來避免亂倫的作法根本無效。台灣的出生性別比嚴重偏差,男女嬰比為108:100,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女性無法繼承姓氏傳承香火,而改姓機制又將母姓視為次等選擇,因此修改法案有其必要。

奉國家之命成婚

奉國家之命成婚
2010-04-13
中國時報
【陳昭如】

  以往,父母不顧子女意願而為之安排的婚姻,叫做強迫婚姻。現在,國家取代了父母,遂行現代版的強迫婚姻。

  人們或許不再奉父母之命成婚,但奉國家之命成婚。不只是衛生署長楊志良近日言論與二代健保費率爭議,及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國家早就透過各種威脅利誘──獎勵已婚者,懲罰單身及非婚姻的伴侶關係──來制度性地使人們「選擇」走進婚姻。諸多制度政策都創造了已婚地位的優勢,而這些因為結婚所享有的優惠待遇是如此的理所當然,以致於通常不被稱為特權,雖然這些都符合特權的定義:系統性地讓某個群體處於優勢。

  美國白人女性主義者Peggy McIntoch發明了「特權自我檢視表」,列出各種身為白人(相對於黑人)所享有特權:可在超市購物而不被懷疑偷東西;不會因膚色原因而被警察攔檢…。如果將制度上的婚姻特權列張表,那真是琳瑯滿目:已婚者可享有配偶的加倍標準扣除額、配偶薪資特別扣除額,配偶之間的贈與可免繳贈與稅、遺產稅、土地增值稅;領取特殊境遇家庭扶助的主要資格條件之一現有或曾有婚姻關係;必須是「不孕夫妻」才能合法使用人工協助生殖科技;須具有婚姻關係才能領取公教人員、勞保生育給付;公教人員結婚可領取兩個月薪資結婚補助,如果結婚雙方都是公教人員,還可領加倍。

  大法官經在第六四七號解釋中宣告配偶間的贈與免課贈與稅是合憲的。其實,大法官早在釋字第四五七號解釋(榮民的已婚女兒無法繼耕退輔會農場)中宣告基於「性別」與「已否結婚」差別待遇違憲。第六四七號是孫道存為讓自己贈與給「小老婆」財產免課贈與稅所提釋憲案,本案,差別待遇則因婚姻受「制度性保障」而合憲,雖大法官也說立法者應考量將免稅優惠擴及「像夫妻一般」異性關係。

  近年來大法官在重婚、通姦等釋憲案中一再宣示婚姻受到制度性的保障,確認一夫一妻婚姻乃是憲政秩序保障的對象。然而,這種賦予婚姻特權地位的制度性保障將婚姻塑造為被偏好、符合常規的「選擇」,排除了所有非一男一女異性戀關係的親密伴侶關係,包括同志以及不想或不能進入婚姻的其他人們。這不只是「偏袒異性戀」,而且是「偏袒婚姻」,壓抑了多元社會中公民身分認同與實踐的差異性。

  當然,我們也不能忽略,婚姻並不總意味著好處,特別對女人而言。許多社會福利法規在計算家戶所得時將出嫁女兒排除在外,女兒也會因出嫁而不能成為原生家庭的全民健保被保險人。這些規定傳達訊息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不只如此,女人一旦結婚,就被迫放棄部分生育自主權,因優生保健法規定已婚女人墮胎須取得丈夫同意。強迫婚姻在賦予已婚者優勢的同時,卻也強化了已婚女性的弱勢。

  釋字第六四七號認為應立法擴大「婚姻特權」,將類似夫妻關係的伴侶關係與夫妻關係相同對待,這是否足以實現平等的親密公民權?問題的關鍵是異性戀婚姻霸權製造了壓迫,否定人們所應享有的平等公民身分,將一夫一妻婚姻塑造為唯一理想的家庭型態與生命選擇,也使得婚姻中的女性處於劣勢。歷史經驗顯示,弱勢群體獲得與優勢群體相同的權利,並無法真正實現平等。二○○七年民法修正賦予女人「和男人一樣」的子女姓氏協商權,然而新法施行兩年之後,卻只有一.五三%的新生兒是約定從母姓。差別待遇經常造成不平等,而相同的權利也未必帶來平等。

  差異與平等可以共存。該停止給予異性戀婚姻優惠性差別待遇了。我們需要的,是給單身、同志以及其他類型親密關係的積極矯正歧視措施。


 (作者為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2010年2月28日 星期日

關於性/別元素 GenderElement


為什麼是性/別而不是其他?
為什麼是元素而不是其他?
為什麼性/別和元素兩者會連接起來?

元素,在古希臘人認為,水火土氣是構成世界萬物的元素,是不可缺的。
在性別這個領域里面,要有什麼元素,或者,仍需要怎樣的元素,才能讓性別這個領域更完美,更完善?

教育?人權?網絡?空間?還是,等等……?
在臺灣已經具備了以上的元素後,為什麼性別的議題仍不被重視?

性/別元素仍在思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