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日 星期五

性別機構調整 融入民間訴求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行政院組織調整案,已經確定在性別主責單位部分成立性別平等處,成為隸屬行政院本部的幕僚單位。原有的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將改為性別平等促進會,組織地位不變。婦團表示,雖與民間團體的預期有落差,但仍能接受。

政院版勝出 加入性平處

原本各婦女團體期待,在性政院組織調整中,可以成立部會級的性別平等委員會並保留婦權會,但目前通過的方案,卻是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版的婦權會加上院本部性別平等處規劃案。

行政院研考會表示,行政院組織調整是為了組織瘦身,因此難以加入新的部會。在性別專責機構上,行政院將成立性別平等處,發揮政策諮詢、督導及資源整合的功能。

性別平等處的業務項目,包括性別主流化及性別影響評估、婦女權益保障、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等政策、法案、計畫或重大案件的中長期協調、審議及監督事項,並使性別平等紮根部會及地方政府。

在規模方面,性別平等處編制約40名專責人力,以確保性平業務推動。另外,婦女權益促進委員將改為性別平等促進會,仍為任務編組委員會,會議由行政院院長主持,組織位階維持不變。

性平機構法制化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指出,先前包括婦女新知、女學會、全國婦女聯合會等團體,希望性別專責單位能夠做到機構法制化、人才專業化、社會能見度及可責性等,目前政府已經將民間的訴求融入既有的組織規劃中。

例如,性別平等處的法源依據,除了在行政院組織法有規定之外,目前行政院也研議了行政院處務規程草案,將性別平等處的法律地位規範得更詳盡,以避免性別平等處隨著閣揆走馬換將而有組織上的變動。另外,由於性別平等處是直屬於行政院長的幕僚單位,有較高的行政高度,因此未來在公文流程以及對各部會的監督,過程也會比較順暢。

婦團期許真正落實

曾昭媛還表示,目前行政院已經確定性別平等處以及性別平等促進會的組織地位,但先前內政部旗下的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地位仍在研議當中。以往婦權基金會是由內政部捐資成立,是民間與政府對話的窗口,也是婦女資源與資訊交流中心。未來婦女權益基金會將搭配別平等處以及性別平等促進會進行運作。

曾昭媛指出,行政院組織調整,本來就是一場政治角力以及妥協的過程,雖然最後結果與婦團當初的提案不同,但至少婦團已經做過努力,而各團體的訴求與精神也已經融入目前的規劃,因此仍能接受目前的結果。

例如,民間團體要求行政院應每年公布性別平等年度施政白皮書,已經加進組織章程。未來性平會每年將以性別統計、性別預算與性別影響評估等性別主流化進展,作為長期施政目標。

不過曾昭媛也表示,在新的行政院組織開始施行之後,民間團體仍會持續監督性別專責機構的運作情況,希望讓性別主流化的精神,能在行政院各部會以及縣市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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