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講人簡介:王蘋,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Gender/SexualityRights Association Taiwan)成立於1999年5月,是台灣重要的性別倡議團體。提出性別議題應該打破傳統男女二分的兩性框架,性少數的關懷也不應該停留在同性戀身上,更應該擴及到所有的性少數族群。
演講內容摘要:
名詞解釋:LGBT(或GLBT)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縮寫。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體現相關群體,「LGBT」的用法(最初為「LGB」)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在現代用語中,「LGBT」一詞除了狹義的指同性戀、雙性戀或跨性別族群,也可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另外,也有人在詞語後方加上字母「Q」,代表酷兒或對其性別認同感到疑惑的人(例如:「LGBTQ」)。LGBT現今已獲得了許多英語系國家中多數LGBT族群和LGBT媒體的認同及採用,成為一種非常主流的用法。
然而,「LGBT」的用法並非完全沒有爭議。它還有很多變化存在。如果沒有包含跨性別者時候,它就變成LGB。它也可能加入兩個Q來代表酷兒(queer)與疑性纞/流性纞(questioning),變成LGBTQ與LGBTQQ;加入一個I來代表雌雄同體者(intersexual),變成LGBTI;加入另一個T來代表變性者(transexual),變成LGBTT;加入一個A來代表支持同性戀的異性戀盟友(straight allies),變成LGBTA。如果以上全部都包含進去的話,就變成LGBTTIQQA,不過這種用法極為少見。須要注意的是,有些人認為變性者與雌雄同體者這兩個名詞可以用跨性別這個大名詞來涵蓋,然而許多變性者與雌雄同體者是反對這種觀點的(各有其不同的理由)。臺灣則有LGBTSQQ的用法,其中的S指的是「直同志(Tonzhi-Friendly Straight)」。綜合上述,性別不再是男與女的二分法,性別是如同「彩虹光譜」一般,是多彩的。
在台灣,跨性別向來不是陌生的東西,京劇、歌仔戲、黃梅調及野台戲、紅頂藝人都可見有風靡大街小巷的男扮女、女扮男跨性別主角。日本的寶塚歌劇團中由女性扮演的「男役」更有許多瘋狂粉絲。有趣的是當年追逐《梁山伯與祝英台》主角凌波,以及現今著迷於寶塚歌劇團的天海祐希的都是女性。這些帶有夢幻色彩的影藝表演者,揉合男女兩端性別的特質,展現在同一個人身上,這樣的跨性別魅力,背後有很值得去探討的地方。這些原來是帶著負面價值判斷的身分標籤(如同性戀、娘娘腔、不男不女),卻令人產生迷戀,這些慾望不是正溢出性別規範的範疇?
觀察這些對打翻身體、性格、慾望與形象的性別零組件而重組出來的「完美性別」人類所產生的迷戀現象,可以看到的是「跨性別慾望」的實際存在,恐怕是遠大於一般人的想像範圍。
弱勢的性別主體往往要花許多力量、時間來對抗歧視,來改變社會的成見。在看不見同性戀的時候,無法看見「異性戀」體制的壓迫性,同樣的,在看不見跨性別的時候,就看不見僅此「兩性」的霸權壓迫性。看見跨性別有助於更複雜、細緻地分析異性戀體制的壓迫;它的控制不只浮面地對戀愛對象的性別選擇上,更細微地規範外在的一舉一動、以及內在的自我認同。
延伸閱讀:傑佛瑞•尤金尼德斯(Jeffrey Eugenides):《中性》(Middlesex,2002),景翔譯(台北:時報文化,2006)
簡介:
《中性》(Middlesex)是美國小說家傑佛瑞•尤金尼德斯(Jeffrey Eugenides)2002年的普立茲小說獎得獎小說。書中人物和情節部分取材自作者生平,以及他對自身所承希臘文化的所見所聞。
這是一部描寫一個雙性人的虛構傳記。小說中的敘事者及主角卡爾•史蒂芬尼德(原名卡莉歐琵)是擁有希臘血統的雙性人,因為患有5-α-還原酶基因缺陷而發展出女性性狀。小說前半寫卡爾的家族,描述1922年卡爾的祖父母自小亞細亞的小城斯麥納移民到美國,並漸為美國社會同化。小說後半,背景設在20世紀晚期,描繪卡爾在故鄉底特律的成長生活,以及他面對性別認同問題。
心得:
自古,雙性人角色就常在文學作品裡出現,如維吉尼亞.伍爾芙所寫的《歐蘭朵》,是有傳奇色彩的經歷多次性別變換的人物。本書作者傑佛瑞在接受《誠品好讀》(毛雅芬)採訪時,一開始則說明此書是寫一個普通人的「性別越界的故事」。而當中還有一段話至為精闢:「《中性》去勾勒的,是一個人怎麼逐漸成長、蛻變成他最後的樣子。這絕不是要說,每一個跟卡爾處境類似的人都會變成他這樣最後選擇做個男人;以卡爾曾有過的經歷,這是他最後的決定,是個人化的抉擇。……真正要緊的訊息是,人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意志,也都受限於基因。與其去爭辯性格究竟天生或由後天養成,《中性》刻畫的是一條跨在中間的道路。」
以往的主流觀點裡,性別是天生,一切都由基因決定,男女有別是因為他們根本上就存有基因上的差異。如今則有了「文化建構」的概念,身分認同是由文化建構,性別認同也不例外。因為用不同的方式教養男孩、女孩,他們就會有不同的行為模式──給他們玩汽車他們就變陽剛,給她們洋娃娃,她們就會女性化。但更全面的觀察,這應該是兩者折衷的結果,性格、認同既不全由文化養成決定,也不完全是基因作用的結果。每個人都是獨特的,每個人的自由抉擇的意志也都該被尊重,這即是「性別人權」之意義。
撰寫:張之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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