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好色女人》

日期:100.03.24

時間:5.00pm-7.0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5
讀本:何春蕤著,《好色女人》,(臺北:元尊文化,1998年)
心得:

  有別以往硬繃繃的理論書,何春蕤這一本書用最簡單邏輯和日常生活事物,來挑戰讀者的思維。書名《好色女人》,開宗明義就是挑戰世俗對女人的看法。社會對「女人」這一詞賦予過多的束縛:貞潔、溫柔、純情、處女、包容等等,這些名詞都是為了束縛一個女人而被穿戴到女人身上的。

  好色女人就不是好女人嗎?好女人就不可以好色嗎?或者更延伸的去討論,女人難道不可以好色嗎?如果女人好色的話,會是什麼樣的面貌?何春蕤在這本書裡其中一篇提到,誰要性高潮?自古以來,性就是一個禁忌話語,就好像哈利波特裡那「不可名」的佛地魔一樣——大家都知道他的存在,可是卻畏懼講他名字——甚至連想不可以想。當女人連性都不能談,連想都不能想的時候,更甭論去討論性高潮了。性,本來就是很自然,是人的基本慾望之一。可是人類卻執意要去壓制這個慾望,使得性無法解放,這種觀念一直壓迫著女人,也壓迫著男人。

  何春蕤在這本書裡使用的策略和《豪爽女人》很不同,對比《豪爽女人》強悍挑戰對話的風格,《好色女人》採用的是提供自古至今的情慾故事,說明人類的情慾有跡可循,讓女人們可是拾級而上。讀書會成員在這裡提出了,何春蕤不只是要女人好色而已,而是男人和女人一樣都需要好色。只有男人和女人同樣好色,「好色」的意義才存在。當然,好色不代表不尊重。要是男生以為好色女人代表男人可以不尊重女人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好色」不屬於任何一個性別,也不屬於任何一個年齡階層。一個小女生可以好色;一個老公公自然也可以好色。可是這樣的說法,卻會輕易的被解讀為「變態」,甚至是記者媒體腥羶色新聞最佳的材料。

  「一個小女生可以好色」,這一話題延伸出去的是,十二、三歲就不能好色嗎?讀書會成員提出這樣的一個討論。在中國古代,女生十二、三歲開始結婚有性關係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到了二十歲仍無法結婚,才是一件怪事。十二、三歲結婚,不會被鄉里說閒話,二十歲尚未婚會被議論紛紛,甚至被認為有問題。到了現代社會,以往正常的事情反而變得不正常了,保守人士甚至用此為道德標準,意圖困住人類的基本慾望,無視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事件。

  好色,必定帶著貶義的嗎?好色就是不好的嗎?好色就是變態嗎?自古人們對好色下的種種定義,在經過這麼多年(上千年?)以後,是不是該對「好色」這一詞給予不同的含義呢?《好色女人》名字聳動,只不過是何春蕤意圖顛覆讀者基本的觀念,打破世俗的框架,告訴大家:好色萬歲,好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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