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2日 星期三

我們得獎了!

991自主讀書會得獎團隊公佈如下:


隊名/ 獎金/ 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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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域風雲/ 4,000/ 每人一張
屠書會/ 3,000/ 每人一張
性/別元素/3,000/ 每人一張
五穀雜糧/ 2,000/ 每人一張
錢進旅行/ 2,000/ 每人一張
S.B.C銀魚書會/ 2,000/ 每人一張

2011年1月3日 星期一

[轉貼] 同性戀何以是“問題"?

作者:傅向紅

2003年11月5日刊于東方日報

  青少年的生活跟成人一樣,有歡樂也有禁忌。上周六《東方日報》在A19版報導的青少年,顯然觸犯了某些社會“禁忌",才會引起老師、精神科醫師和記者們嘩然。然而,如果那位老師在闖進廁所那一刻,發現正在互摸身體的兩位同學是一男一女,我想社會盡管會嘩然,但不一定會把那兩位觸犯“禁忌"的同學視為精神有問題,可能頂多被視為血氣方剛或無知而已。

  撇開青少年的可為與不可為不談,為什麼同性戀會被視為是“問題"而異性戀則不然?同性戀之所以成為“問題",其所依據的理由為何?這些理由有何預設或前提?任何立場如果缺乏認識自身的前提,恐怕都將淪為獨斷或偏見。同性戀“問題"亦如是。

  一般而言,我們的社會把同性戀視為“問題"的理由如下:(1)同性戀是不正常的、悖反了常理(此理包含自然法則、宗教法則和文化習俗);(2)同性戀無法生育(3)同性戀者是童年時期受異性傷害、缺乏異性愛所導致的;(4)同性戀很可憐,都只能活在黑暗的角落。

  第二和第三項是最常見的論點,它們可以說是第一項理據的延伸或“經驗"辯論,但第一項理據遠比後兩者較為抽象複雜,並且含蓋了“先驗"層面的辯論。為了方便討論,須先從“經驗"層面談起,也就是第二和第三項理由談起。

  第二項反對同性戀的理由,其前提假設是“繁衍後代是人的目的"。按照這個假設,任何因為生理因素導致無法懷孕者(如:精子數不足、子宮畸形、切除卵巢者……)的性行為,都違反了生殖的目的。依此前提而反對同性戀者,頂多只能把同性戀視為與無法懷孕者同樣具有“生理缺陷",而無法推斷同性戀有道德瑕疵或品性低劣。至於“繁衍後代是人的目的"、“生殖是性行為唯一的、正常的目的"這個前提或命題,其合理性仍然有待論證。

  第三項反對同性戀的理由,訴諸所謂的心理學,解釋同性戀心理的形成過程,將之歸為童年曾經遭受心理傷害或缺乏異性愛所導致。這個說法本身充其量只能說明同性戀心理可能的形成過程,但是完全無法說明異性戀與同性戀有優劣之分,也無法推斷出異性戀是唯一、正常的選擇。

  以上兩項理由的分析顯示,“違反生殖目的"和“缺乏異性愛"說法有所不足,到最後必然訴諸第一項理由來反對同性戀,也就是回歸到“何謂正常"、“同性戀是不是變態"、“異性戀是不是正常"等與常理相關的命題上。

  所謂的常理,包含了自然法則、文化習俗和宗教法則三個層面。自然法則和文化習俗屬於“經驗"層面的論題;宗教法則超越經驗可理解的範圍,屬於“先驗"的或“形上學"的論題(例如上帝)。

  主張同性戀回歸自然者宣稱,自然界中雌雄交配是自然現象,因此同性性交違反了自然,也就是違反了常理。這個試圖從自然界的經驗觀察說明何謂“自然"或“正常"者,首先必然面臨多元性的困境:有不少爬蟲類只有雌性沒有雄性,牠們是透過雌雌性交完成交配與繁殖。

  另外一種經驗法則,則宣稱同性戀違反了某些文化習俗(例如違反一夫一妻的習俗)。這個宣稱必須要能夠證明一夫一妻的關係是唯一正常的,才能夠說明同性戀違反習俗就是違反常理。然而,從家庭和性別的歷史來看,一夫一妻不過是某個歷史階段的產物,而不是唯一不變的常態,同性戀就曾經流行於蘇格拉底的希臘時代;從橫斷面來看,一夫一妻并非唯一的文化習俗,有許多文化一夫多妻和多夫多妻才是常態。

  最後一種常理的根據來自上帝。據說同性戀違反了上帝的旨意,也就是違反了常理,但是上帝卻又是超越經驗所能理解的,哪有誰能宣稱自己了解的上帝就是上帝?訴諸先驗論者,首先必須承認,人的經驗無法超越或取代上帝,上帝的旨意必然透過人的詮釋。舉個簡單的例子,不管是反對同性戀的教會,還是支持同性戀的教會,他們均宣稱自己了解上帝的旨意,並且根據同一本聖經的經文來反對或支持同性戀,但是他們都不能證明自己的上帝才是上帝。

  因此,訴諸常理、生殖目的論、心理形成過程和上帝旨意之反對同性戀者,如果無法論證“正常"何以為“正常",將落入套套邏輯式(tautaulogy)論證的窘境:同性戀之所以不正常是因為同性戀不正常。訴諸第一個理由來反對同性戀者,經常建議同性戀需要接受矯正和治療,但如果他們根本無法證明何謂“常理”或“正常”,那麼矯正或治療的目的將失去任何參照點。

  最後,認為同性戀很可憐,都只能躲在黑暗裏,因此而反對同性戀者,他們充其量指出了同性戀者生活的痛苦,但是恐怕無法代替、強制或剝奪同性戀者選擇生活。同時他們也無視同性戀的邊緣處境,其實是社會的偏見、污名和標籤所造成,該致力改造的是社會,而不是同性戀本身。

  任何書寫同性戀的文字和評論,如果沒有深入了解各種認識同性戀的前提,都將流於偏頗。本文有關先驗與經驗原則的討論,得感謝曾劍鳴先生所提供的意見。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991216][心得報告][06]

日期:99.12.16

時間:5.00pm-7.0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5
讀本:費雷思著,《藍調石牆T》,(臺北:商周出版),2000年5月。

心得:

(本次讀書會除了以《藍調石牆T》為探討的讀本,並邀請了一位跨性別的朋友列席討論,分享自身從小到大在跨越性別之途的心路歷程。)

  人們自出生開始,被關心的第一個問題:「是男孩還是女孩?」。「男」或「女」,成為一個辨識的指標、註記,若沒有了性別註記,就似乎沒有了身分。而一旦被註記了男女性別,也可以說就註定了一個人的命運,男生就被當成男生養,男生要勇敢、男生要在外面開疆闢土、男生要保護弱小……;女生則被當成女生養,女生要溫順、女生要學會做家事、女生要被保護……。但性別是可以僅憑生理特徵就認定的嗎?這樣僵化的二元論,卻是忽視了每個人的個別性。簡言跨性別的訴求,即生理性別不該被當作判斷一個人性別的唯一指標。

  原書名《Stone Butch Blues》的中譯名《藍調石牆T》包含了一個「T」字,中央大學英文系教授何春蕤表示這個選擇恰巧同時表達了兩重意義:一重是女同性戀中的T,就是某種陽剛形象的女同志,另一重則是跨性別(Transgender),也就是在性和性別上大步跨越疆界的人。這也正是費雷思的寫照,費雷思的性別認同從石頭T(陽剛女同志),到跨性人,他的外表幾乎與男性一樣,卻拒絕變性成為「完全的男人」,堅守性別身份模糊的跨性別。

  而在本書,費雷思透過藍領階級的主角潔斯,讓我們看見像潔斯一般的石頭T,因為又男又女的形象,不見容於家庭、主流社會,他如何為了生存而努力通過各種艱難遭遇的歷程。在這本小說裡,出身於底層藍領家庭的主角潔斯從小就苦於跟別人不同,他生為女孩,卻無法忍受被裝扮得像女孩,也一再因為表現與一般女孩不同而被懲罰:被男孩毆打、強暴;被父母送進精神病院強迫矯治;十四歲時因被學校強迫停學決定逃家;從此展開更為艱苦、困難的生命旅程。他輾轉在各種工廠做工,必須忍受惡劣的工作環境,還有男人的騷擾侮辱,以及一次次可怕的警察暴力,最後必須、也終於變成「石頭」,武裝自己以堅硬的方式面對世界。為了討生活,他後來更選擇施打男性荷爾蒙矇混成男人,以方便找到工作。外貌變成男人讓他得到工作,但卻讓他失去了鍾愛的伴侶──不分的女性主義婆泰瑞莎。而潔斯成了沒有歷史、沒有朋友、孤孤單單的一個人。當他決定停止施打荷爾蒙,再度往女人這一邊靠近,在別人眼中,他成了卡在中間、什麼也不是的「它」。這其實是一本自傳小說,而這就是費雷思的抉擇,他要抗拒的就是這個僵化的二分法、這個被強霸社會所定義的「性別」。

  小楚(化名,列席的跨性別友人)則就自身經驗分享他對自己的性別認同歷程。小楚是生理女性,他的自我認同為男性。從很小時就小楚已開始顯現出徵兆,與本書主角相同的,他不能忍受被當成女孩打扮,每當母親替他套上裙子,他就說著:「我不能動了!」 但他自己卻不覺得自己與他人有什麼不同,所以在求學過程與同學相處上大致算良好,並未受到什麼歧視。只是目前有一個困擾,他常被當成「T」,但他對自我的認同是「男性」,所以他並非是女同性戀中的「T」角色。

  於是這引發了組員們的討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是否有一定關係?這其實也可算是另一種誤解,當性別認同為男性時,一般會認為他的性傾向是女性;而當性別認同為女性時,則一般會認為她的性傾向是男性。然而,這樣不也就等同認同了異性戀機制的「正確性」?!事實上,性別認同與性傾向並非是必然的相對關係,如在電影【甜過巧克力】﹙Better Than Chocolate﹚中的「男變女」的變性人選擇跟個T在一起、【我的母親】(All About My Mother)中男扮女裝者則跟女人生了孩子。所以對跨性者的探討,對戀愛對象的性別選擇上,並不是一個辨識的指標,而應該是其自身深層內在的自我性別認同。

  另一個討論的重心,是組員之一提出的假設性問題:當你與對方已相戀一段時間,對方告訴你想要變性,你可以接受嗎?又或是對方其實本是變性人,在事後才告訴你,你可以接受嗎?這是非常有趣的問題,大家的答案都不是十分肯定,大致會覺得如果很愛對方,也許是能夠接受的。如此一來,本來是同性戀或異性戀的組成狀態,就被破壞了,那麼,我們自己「非常肯定」自己的性傾向,也會從此亂盤。因此,性傾向一定得是固定的嗎?這也是頗值得再深入探討的。

  無論「性傾向」、或是「性別認同」,是否一定要做各種劃分,人們才能覺得自己有個位子可立足?在做各種劃分的同時,其實往往就是「排除異己」的開端,將無法被歸位的人邊緣化、隱蔽化。然而,人的個別價值能顯現,正因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所以每個人的自我選擇也都應獲得尊重的對待,而不該被視作「非我族類」來排斥,這亦即是同性戀、雙性戀族群、跨性別者的共同心聲與渴望。

  「跨性別」作為一個跨越性別的泛稱,包括從「易服(扮裝)」到「(完全)變性」之間。跨性者依照自我的認同來決定改變身體性別的醫學過程,醫療改造大致包括「荷爾蒙轉換治療」、「外科變性手術」。但對很多跨性者而言,也許終其一生也都不會決定進行到完全改造身體性別構造成為另一性別。光是在身體上的選擇就有著許多不同的狀態,心理的認同則更是一人一個調。跨性者在目前的社會處境仍是困難重重,即使我們可看到一些媒體、包括電影對此議題的正面探討,但要得到普遍社會的認同,仍是一段極遙遠的距離。而當人人能發自內心懂得尊重、包容個人的抉擇,跨性者的春天才會真正到來。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四

[991209][電影心得][04]

日期:99.12.09
時間:6.30pm-9.3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6
電影:《男孩別哭》

心得:

  本部電影雖在同志影展獲獎,實際上不能算是真正同志片,而是借影展為LGBT人權發聲。有許多人好奇,像布蘭登這樣,不就是女同志中的T(Tom boy)嗎?其實不然,女同志仍認同自身性別,而我們可以看到布蘭登對原生性別十分排斥,譬如束胸與裝假陽具。影片開始,布蘭登遭人追打,躲進表哥家中避風頭,表哥對他說:「妳就承認妳是同性戀吧。」布蘭登則回答:「但我不是。」如此可見,布蘭登並不承認自己是女性。他的「男性言行舉止」很生硬,因為他是透過模仿參照學習,他想和正常男性一樣、想被他們接納認可。可悲可歎的是,當他的哥兒們發現他的生理性別後,昔日情誼蕩然無存,毫不留情羞辱、並殺死了布蘭登。

  片中,當約翰及湯姆闖入布蘭登房內翻箱倒櫃、意圖搜索證據,而他們確實也找到想找的。他們翻閱一切他們認為的證據,不斷說著:「真他媽的噁心。」以及其後他們強暴並殺害布蘭登,皆帶有明顯敵意與厭惡。此外,由片頭顯示,可得知布蘭登經常因外表而被男性攻擊。就現今社會,仍可在報章雜誌及網路上看到許多對於「陽剛化女性」的厭惡,可說達到歧視仇恨。在PTT上甚至出現「打T高手」一詞,此名詞係指尋找T為性對象的男性。根據他們「事後」的說法:T,男性打扮最終不是男人,讓真正的男人告訴其什麼叫男人等一類言論。如此看來,「打T高手」則與約翰及湯姆並無太大差異,是一種男性權力暴力的展現。

  對於陽剛化女性的厭惡,我們推測如下:部分生理男性認為,女人該跟男人在一起。當他們見到打扮陽剛的女性與女人在一起,則有種被侵犯領域之感:「妳是女人,扮什麼男人,還跟女人在一起!」;換句話說,即是男性自尊遭冒犯的憤怒。他們之所以以性作為手段,是因為男女交合的性,男方一向扮演性器進入者,在此種狀況下,帶有侵犯攻擊之意,以顯男性威風。性與力──用強暴証明,女人就是女人,扮成男人還是一樣被上。此外,以如此方式打壓欺凌,對於像布蘭登這樣的性別認同障礙者,被男人強暴,無非是給予肉體與精神傷害;影片中,當布蘭登被強迫脫去長褲,導演安排另一個布蘭登在旁觀看。這段戲可以解讀為:由於無力反抗,布蘭登亦不願意接受原生性別,只好選擇靈肉分離,被侵犯的人只是長得像布蘭登,但不是布蘭登。作筆錄時,負責員警也是有意無意間帶來傷害,話語曖昧帶有戲弄意味,譬如問布蘭登為何打扮成男人模樣,到處把女人?在布蘭登說明案發狀況時,員警曾表示,我認為他發現妳是女的不會只做那些事,以及員警詢問「他插入妳的哪裡?」半逼迫布蘭登說出不願面對的事情,也是強迫布蘭登再一次揭開傷口,赤裸裸在他人前呈現。

  布蘭登的案件最後終獲正義,約翰與湯姆雙雙判刑。影片最末,絢爛的霓虹燈照映在拉娜臉上,那是她和布蘭登約好的夢想地,似乎藉此述說,拉娜代替布蘭登完成未完的夢。這是一個真實案件,布蘭登的故事以悲劇收場,或該說自開始,我們都知道布蘭登難有好結局。現實中的跨性別者,又何嘗不像布蘭登一樣,努力使勁隱瞞、並讓自己就像個所認同性別的社會角色。也許他們也會像布蘭登受盡委屈,卻無法也不敢伸張,而失去該有的權利;或是在乎他人眼光,盡力去做認同性別「該有的行為」,哪怕只是嘲弄玩笑,因而漸失自我──不是本來的人,而是扮演社會認可性別角色的人,就像可悲的小丑,即便心生不悅仍得堆滿笑臉。

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

[991208][活動心得][04]

本活動是通識教育部楊長苓老師,配合其通識課辦理。除了修課同學,楊老師也邀請有興趣的同學們出席。活動主要是影片欣賞,播放來賓陳俊志導演的作品《美麗少年》,陳俊志也在間中穿插解說,交代其創作內容,以及鏡頭背後的故事。課堂結束後,主講人邀請陳俊志導演及有興趣的同學移步到Meseum Café,進行會後座談。


  「美麗少年」為陳俊志於1999年所拍攝之紀錄片,以生猛影像衝撞體制的導演長期追蹤了十二個小男同志紀錄少年同志青春告白。最後他設定了三位主角,拍下了屬於他們的每一個故事。儘管片中環境相和現在比較起來風氣相對保守,片中有些人對他們冷眼相待,但主角們對於自己的同志身分毫無保留、接受自我,甚至引以為傲。「美麗少年」為一部探討新一代同志青年心境與當時社會風氣的紀錄片,透過「美麗少年」,我們可以深入了新一代同志對於當今社會看似開放的風氣與想法。


  影片主要的三個故事分別有:1.同儕間,如何坦白表明自己的性向讓別人接受,並轉化他人的不解眼光。2.在家庭中,兒子如何把自己是同性戀身份的事實告訴父母至親、而家人又如何因應這樣的衝擊。3.在社會上,克服一般人既有的刻板性別價值觀、說服自己不再把自己關進黑暗的角落。在拍攝的過程中,他們留存下來了屬於那個世代的同志文化,也發現到這群美麗少年的共同特質,就是以實際行動,勇於現身向學校、家庭、社會挑戰,顛覆過去舊世代的衣櫃定律。

  看完了「美麗少年」不難發現影片中呈現的情境多為明亮歡快,獨缺悲情?導演說:「我不忍心,也沒有權利『真實地』纖毫呈現某些傷痛的同志家庭記憶。我必須先少年們及他們的家人一步,捫心自問『播出之後呢?』熟捻影像生產/傳播流程的我們無可避免地肩負更多責任。」導演的朋友紀大偉也如是說:「《美麗少年》有著獨特的同志幽默,如同本地gay bar特產的午夜整點恰恰舞步,這邊飄過來,那邊盪過去。」透過《美麗少年》觀影者可以了解到同志跟我們的距離沒有那麼遙遠,他們的世界不是如想像中的光怪陸離。陳俊志也呼籲同志們不要再躲在暗處,要能夠自己站出來,扭轉社會病態的性別價值觀念,為自己的權益盡一份心力。

  影片中最印象深刻的鏡頭是小炳扮裝以及小炳爸爸面對兒子的性向時說了一句:「我不知道什麼是同性戀,但他是我兒子,所以我接受」這令我們相當感動,因為他們了解對彼此的愛,知道唯有先面對問題,知道什麼對自己是最重要的,進而接受,才能面對社會帶來的異樣眼光。會後座談時,有不少同學都提出相關問題,但也很多同學一開口就先說:「我不是同志……」在場的楊老師回應:沒有人在意你到底是不是同性戀,但撇清的同時,歧視就產生了!而如果你還在說:我身邊都沒有同性戀,大家都很正常阿!或許,你應該開始思考,自己的問題在哪。是不是不夠值得別人信任?是不是讓人覺得無法跟你溝通?!

  特別撰寫:子慧

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991202][心得報告][05]

日期:99.12.02
時間:5.00pm-7.00pm
地點:學生活動中心 R8305
讀本:甯應斌著,《賣淫的理論學探究》,(臺北:臺灣社會研究雜誌出版),2009年5月。

心得:

  關於女性性工作者的立場一直以來都備受爭議及矚目,由於傳統的社會風氣一直將「性」看做一件骯髒且羞恥的事情,再加上自古承襲的男尊女卑觀念,使得女性性工作者的處境變得異常艱困,大眾從不設身處地的替她們著想,只是一味的指責與辱罵。即便是在現今已處開放的社會中,女性性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也因為龐大的群眾壓力而無法獲得絲毫的改善。

  許多女性主義者,認為賣淫對於女性來說,正是一種身體與性別方面的剝削。由古至今,即便是現今女權高漲、大談男女平等的時代,其實社會的本質內仍是裝滿了許多性別歧視,而無法獲得改善。「性」的觀念仍然停留在羞恥的刻板印象中,再加上賣淫的職業往往與犯罪、性病、通姦、破壞道德等具有貶意的名詞畫上等號,故當女性與賣淫這兩個名詞連結在一起的時候,女性的地位簡直可以用「低賤」來形容。

  也因如此,男性本身所帶有的歧視也就更加的理所當然了。這種心態使得女性在男性的心中變得毫無價值,並且不需要獲得尊重。有許多的男人甚至因此將性器官與女性相互牽連,或是用騷貨、婊子等帶有污辱性的名詞來代替女人。而許多男性嫖客在面對賣淫的女性時,也認為可以任意的支配、為所欲為,藉此來強化自身的男性形象。基於這些其中的緣故,所以許多從事女性主義的活動者,不斷的高聲呼喊著「廢除娼妓」的口號,希望能「拯救」這些賣淫的女性工作者脫離苦海,從事一些比較「像樣」的工作。但其實這樣的觀念,對於女性而言,又何嘗不是一種「性別歧視」呢?

  反對賣淫、公娼等活動,直接或間接的都反應出了女性所從事這樣的工作是可恥的,所賺的錢是骯髒的,所以應該將她們的職業廢除,但說穿了,女性處於現在的社會中,所從事的許多工作如:家務、文書、照顧工作等等,其實仍然脫離不了父權制度的籠罩,性工作者當然也不例外。那麼,又何必用這般嚴厲的態度來打擊這些賣淫工作者呢?

  許多人都認為,賣淫對於女性而言,是一種「性剝削」。然而其實在各種僱傭關係的工作中,剝削無時無刻都存在著。當然,我們必須採取具體的手段來抗爭與改變。但是現代社會的環境裡,卻無法讓這些性工作者光明正大在陽光下要求她們應得的權利。大眾給予的只是一再的打壓與汙名化,這使得她們不得不轉向地下化,在黑暗中承受更加赤裸裸的剝削。

  中國自古以來,總把「性」這件事情是為淫蕩、邪惡,也因如此,故只有性與婚姻、責任、愛情連結在一起的時候,因為合法穩定的關係,才稍稍降低了它的危險性。倘若與其相反,那便是無恥、下流的事情,更別說牽扯到金錢的交易,那更是醜陋骯髒的。這樣的觀點理所當然的對於從事與性相關產業的女性大大的撻伐與不認同,認為女性應該保有自我的矜持,性對象也只能是自己的丈夫;不符合這樣條件的女性,就是隨便,淫蕩等等。即便現今的社會風氣已是開放,但這樣的觀念仍是存在的。然而這般的性壓抑與性恐懼的價值觀,對於女性而言才是真正的「性剝削」,它們剝削了女性追求身心愉悅的權利和機會。在傳統封閉保守的文化中,女性只能將自身的情慾凍結起來,也造成了貧瘠的情慾文化環境,這使得女性在人格、心理上變的脆弱、矛盾、膽怯等等。

  對於女性而言,這樣的心態和情況已形成了一種危機。「性剝奪」觀念的調教與養成,使得女人不但無力建立善意的情慾互動,也無力抵抗邪惡的暴力與性騷擾。

2010年12月1日 星期三

[991122][活動心得][03]

  根據統計單位及方法不同,同性戀占總人口比例各有不同。較為公正客觀的統計認為:約有10%同性戀人口,也就是每十個人就有一人是同志;然而我們可以發現,許多人並沒有出櫃的同志朋友,或不清楚朋友是同志,這來自於當事人未表明、選擇隱瞞。


  當事人為何隱瞞不說?多半來自心裡有種恐懼,而這種恐懼牽繫社會對同志的印象,即便如今開放多元的社會,對於同志歧見仍不勝枚舉。常見的問題有:「同性戀是不是有病?」、「同性戀是不是因為為異性受創感情才成為同性戀?」、「同性戀的感情是不是不長久?」、「同性戀是不是容易濫交?」諸如此類問題,一方面來自社會影響的刻板印象,如媒體報導同志情殺、集體性愛轟趴等;另一方面來自對同志的好奇。在後者方面,有人說:「以前同志沒那麼多,最近幾年多了起來,同志似乎變成潮流/同志似乎會傳染?」對於這種說法,我們認為是不可能的,正確的說該是:從前社會對於同性戀歧視打壓迫害,在數十年前,同性戀甚至是種精神疾病,如此種種自然讓同志心生畏懼而隱瞞;隨著時代進步,社會觀念逐漸開放、包容多元,對於同志不再那麼反感充滿敵意,出櫃同志比例自然增加不少。

  再說對同志看法,媒體報導同志性愛轟趴不少與愛滋病相併。談到愛滋病,腦中即浮現卡波西氏肉瘤,以及潰爛可怕的愛滋感染者屍體。然而這些原來是教育方向錯誤所導致,我們的愛滋防治教育,乃是以可怕事物致使恐懼,因為害怕而不去做、而有誤解。我們知道與愛滋病患接吻、擁抱、共食等,並不會感染,卻下意識躲避各種接觸機會,這正是因為不理解所導致的恐懼與其後害怕厭惡。因為我們的教育用這種方式勸導我們:愛滋病很可怕,感染了就會像這樣,容易透過性行為或血液傳染。換句話說,教育只說了愛滋病的「可怕」,然而防護措施呢?中華體系對於性事十分隱諱,避而不談,然而食色性也,不想也難。

  現代人性發育早熟,初次性經驗年齡下降。然而許多人不懂得防範,撇開性病不說,男女性行為未帶保險套也可能懷孕,若在不帶套的情況下受孕,而雙方卻尚未準備扶養下一代,通常奉子成婚或墮胎。墮胎時若選擇危險方式,如自行服用墮胎藥等,很可能因此斷送性命。再者感染愛滋病非同性戀專屬,若沒有正確的安全性行為觀念,無論何者都有可能感染,因此不能將同志與愛滋劃上等號。主持人也在現場強調:「沒有高危險族群,只有高危險行為」

  異性戀和同性戀其實相去不遠,只是喜歡的性別不一樣。常有人問為何喜歡同性,其實我們也可以比照詢問異性戀情侶為何彼此喜歡。其實答案很簡單,喜歡就是喜歡,愛不需要也難被定義。有人說同性戀情很苦很難熬,試問:沒有祝福、不被看好的戀情,誰不苦?若能包容祝福彼此,相信同性戀情會開花結果。

   特別撰寫:冠閔